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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11726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5日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定政办发〔2018〕1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依据《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按照陕西省关工委《关于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陕关字〔2018〕4号)和《榆林市关工委2018年工作要点》(榆政关工办发〔2018〕1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关工组织建设、提升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水平、推动关心下一代事业全面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好关心下一代工作,需要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共同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及公安、司法、教育、财政、民政、科技、人社、卫计、安监、文广、工商、食药监等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议由1名领导兼任关工委主任,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委员会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或其他有关负责同志兼任,再指定2—3名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此项工作。
  二、重视加强关工“五老”队伍建设
  全县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是党和政府的宝贵财富,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具有独特优势,是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力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重视加强“五老”队伍建设,积极引导鼓励本乡镇、本系统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的离退休老同志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建好关教工作队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关心和支持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弘扬“五老”精神,实现老有所为、发光发热,推动关心下一代事业更好发展。
  三、广泛开展青少年关教活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创造时机条件,协同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活动,通过多种方式为广大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努力推动有关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实施义务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协调发展,不断优化育人环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将各自按照此通知精神新成立或新调整的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正式文件、关工办工作人员和截至目前发展的“五老”队伍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以及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亮点、困难和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于2018年6月25日前报送县关工办。
  联 系 人:李  榕、张  威;
  联系电话:0912-4219012;
  报送地址:县政府1号楼415室。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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